各分党委、党总支:
按照教育部统一部署,根据自治区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22年暑期教师培训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师函〔2022〕79号)文件要求,我校将配合组织开展暑期教师培训工作。请各学院通知本单位教师在规定时间内登陆平台完成学习,取得电子证书,并于8月25日前将本单位学习情况报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价中心(教师工作部)师培科,电子版发送至nndspk@imau.edu.cn,培训相关事宜详见附件。
附件:2022年“暑期教师研修”学员手册。
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价中心(教师工作部)
2022年7月2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