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教学单位:
学校决定从本周开始,进行本科生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试卷检查工作,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要求
请各学院按照教务处《关于严格期末考试管理的通知》要求,对2021年秋季学期期末试卷进行全面自查。
二、时间安排
1.试卷自查工作于2022年4月22日前完成,并形成书面自查总结(自查总结内容参考附件),并将总结于2022年4月22日下午下班前报送教学质量科(逸夫楼209室)。
2.校教学督导组将于2022年4月25日对各学院试卷自查工作进行检查,并根据自查总结,抽查部分试卷。
附件:试卷自查总结内容提要
内蒙古农业大学
教师发展与教学评价中心
2022年4月11日